新《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驗資證明是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證明資金真實性的文件。
財政部門建議:2005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小企業實行新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廣大的小企業要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的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條件的,要委托經過批準設立的,從事會計代理業務的中介機構來代理記帳。
記賬公司和招聘財務的區別
財務代賬公司要經過財政部門對公司從業人員資質條件、辦公條件、等進行審查和批轉,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才能合法營業。